借用電腦室、光學改卷系統和多媒體工作室
服務簡介
教職員、課程主任、學院事務主管、學院秘書、系主任或學院院長可以透過 網上預約申請借用。
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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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書上應列明有效的課程代號和說明、導師的姓名、使用日期與時間。所有未列明以上資料之申請恕不受理,並退回給有關課程主任或職員。
- 如果需要使用特別的電腦設施,軟件或用戶帳戶,請預早兩天申請,以便資訊及通訊科技部有足夠的時間檢查及安排。
- 除因極為緊迫的原因及情況外,所有電話或口頭的借用申請均不會受理。
- 所有借出的電腦室只可用作學術或教學用途,並不可作為學生進行電腦操作之用。
- 所有已落實借用的設施,如日後不再需要,借用者應立即通知資訊及通訊科技部,以供其他申請者借用。
為了更有效地運用資源,長期借用的申請者必須遵守下列的規則:
- 在每學期的註冊期間及考試期間接受電腦室的長期借用申請。
- 所有申請均會在每學期的選科期間集中處理,所有時間衝突問題亦會同時解決。
- 全日制之電腦或語言課程及碩士學位課程有優先使用電腦室或語言實驗室的權利。
- 資訊及通訊科技部會在辦妥所有準時遞交的申請書後,才會處理後來的申請,或者改動原有的申請。
- 如被發現有連續兩次或以上沒有使用,且沒有預先通知資訊及通訊科技部,資訊及通訊科技部將有權把整個預訂取消。
詳情請瀏覽使用守則。
合資格的用戶
- 所有教職員
服務支援時間
- 星期一 至 四
09:00 – 13:00
14:00 – 17:45 - 星期五
09:00 – 13:00
14:00 – 17:30 - 公眾假期除外
支援 / 常見問題
聯絡方式
- 資訊及通訊科技部服務中心
- 位置 : 中央教學樓東 5 座(E5)2 樓 2085 室
- 電話 : 8822 8600
- 電子郵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