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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資料保護總規章》與您有什麼關係?

歐盟《資料保護總規章》已於2018年5月25日起正式生效。如涉及收集及處理歐盟人士資料,相關負責單位,除了必須遵守本校政策及本澳現行法律法規外,還必須考慮歐盟的新規定是否適用。倘若聘用第三方服務,亦必須考慮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是否適用於相關服務供應商。詳情可參閱歐盟《資料保護總規章》相關網站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資料宣傳單張